(布城16日訊)一名新加坡男子在2008年謀殺8歲泰籍繼子的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在兩次上訴失敗後,他的律師以其行徑並非出於“邪惡之心”,要求將死刑改判終身監禁所提出的申請,今日在聯邦法院被駁回。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三司,一致駁回沙瓦瑟寧根據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所提出的更改刑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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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姑麥潤在裁決時說:“申請駁回,維持死刑。”
另兩名法官是拿督扎峇麗雅和拿督阿布峇卡。
現在47歲的沙瓦是於2011年11月18日,在高庭被判謀殺希瓦科罪成。
控狀指出,沙瓦是於2008年12月24日晚上9時至2008年12月27日下午1時之間,在其位於新山青年合作社花園(Taman Kobena)的寓所犯罪。
上訴庭和聯邦法院分別在2013年4月22日和2015年1月29日,駁回沙瓦的上訴。
沙瓦的代表律師布斯達曼要求減刑,以將其當事人的死刑改判監禁33至35年。
根據案情,沙瓦因為孩子沒有回答其問題而生氣,故用手、鐵錘、衣架和雞毛掃攻擊孩子,還踢了他。其妻子試圖阻止,但遭警告她將面臨同樣的下場。
死者的母親供證說,沙瓦告訴她,他用打火機燒孩子的私處。
沙瓦逃過死刑的最後一途是向柔佛特赦局提出特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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