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是在城鄉規劃局(PLANMalaysia)的官方指南下,保留給休閒空間的比例底線。所謂的休閒空間,囊括所有大大小小的公園。公園對你我而言是一個怎樣的空間?打造公園的起因,本是為了鼓勵健康生活,但在建成後,走進公園將這個空間激活的人流,是否符合理想?讓你對住家附近的公園興致缺缺的原因是什麼?這些原因又是在什麼脈絡下產生?
從發展商的角度說起。公園往往是一個無法帶來盈利,卻又為了符合城鄉規劃局規定,而必須打造的公共空間。因此,常見的觀念是,只要滿足官方最低限度的規範,已然足夠,無需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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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最低限度是多少呢?發展項目總面積的10%。
城市規劃師賴俊瑋說,開拓10%的休閒空間,是為了讓人口密集的城市,在頻密發展的過程中,仍保有一個可以讓人呼吸、喘息的地方。但這個10%又夠不夠呢?
“營造一個社區,我們常常太注重建築物、地區,之後才會關注人。”賴俊瑋認為,我們應當換個角度,以人為本。“10%是最低限度,也不應該是為了符合規定而做,而是要從整體環境去考量,如何可以打造一個給人交流、生活的空間。”言下之意,在滿足人們對於休閒空間的需求上,最好保留彈性空間,不被規範限縮。
馬來西亞規劃師協會(Pertubuhan Perancang Malaysia)理事會成員胡瑞雲從另一個角度補充,國家實體規劃理事會(MPFN)指南列明,政府也致力於維持比例的平衡,讓每1000名城市居民能夠享有至少兩公頃的公共開放空間,作為休閒用途,打造理想生活。
選址是關鍵考量
理想歸理想,迴歸現實,基於利益考量,公園很少會是發展商最用心打理之處,加上建成以後的後續管理欠佳,所能吸引的人流常常不盡理想。胡瑞雲說,這是常見的城市規劃議題之一。
用建築師張國強的話來說,公園在建築學裡是很浪漫主義的存在,雖然可以提供情緒價值,卻不會帶來經濟價值。
直到時代改變,人們開始重視情緒價值,公園的經濟價值才跟著一併提升。
如今,以往那種“公園是為了有而有”的觀念,似乎快要過去了。
隨著競爭越發激烈,很多發展商開始曉得“反客為主”。原被視為一種負擔的公園,轉身成了一個個發展項目的重要賣點。位於吉隆坡甲洞的蒂沙城市公園(Desa Park City)是最好例子之一。
“發展商把公園變成一個主題,藉此帶旺周邊的經濟發展,比如吸引飲食業的入駐,也允許人們帶寵物溜達,這是一個特色。”胡瑞雲舉例,“我們可以看到,發展商希望利用這些設施作為賣點,但有些成功有些不成功,為什麼呢?”
選址是關鍵考量之一。賴俊瑋說,公園通常會建在顯眼之處,“靠近商業區,或四周被住宅包圍,好讓居民方便通行,提升安全感;如果讓它躲在後巷或角落位子,僻靜的地方,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性。”
在城鄉規劃局2000年《開放休閒空間規劃指南》中,詳細列明更多打造公園的標準,包括:選址應當遠離垃圾和汙水處理廠、場地形狀儘量維持四四方方、指定地點應有良好排水系統,以及儘可能保留土地原貌,讓山坡是山坡,水源是水源。另外,空地裡至少60%之處,必須是帶有自然屬性的軟景,如綠植和水體。
硬體設備應多加設計
適當的環境有了,再來是硬體設施,包括鞦韆、滑梯、行人跑道、球場、健身器材等等。
據胡瑞雲自身經驗,她透露,本地民眾對公園的不滿,最常見的莫過於設施欠缺維護,以及大多數公園看起來大同小異,沒有新鮮感。
不是沒有人試圖去衝撞,做點不一樣的。
張國強曾在2019年為麻河玉射(Grisek)新村提供企劃案,打造一座名為“麻河之心”的公園,希望藉此活化小鎮,吸引年輕人迴流。在企劃書裡,“這是一個涵蓋歷史、文化及自然生態的學習樂園,裡面期望有特別打造的遊樂場、美食閣、歷史文化館等等。”
項目獲批了,最終呈現的結果,卻與原本的企劃案有著明顯落差。落差體現在,客製化的特色被抹掉了。
由地方政府管轄的公園,裡頭常見的遊樂設施,張國強說,“通常是買一整套現成的,方便以後整組替換。如果使用客製化的遊樂設施,以後壞了,較難找到一樣的材料去修理。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社區公園看起來千篇一律,沒有特點,久了人們也不會想去。”
與張國強走訪位於雪蘭莪八打靈再也的一座鄰里公園。正是他口中那種千篇一律的公園。公園臥在組屋與馬路之間,裡頭有涼亭、鞦韆、滑梯,以及蜿蜒的步道。不管是地上的橡膠墊子,還是大型的遊樂設施,他說,素質雖然不差,但壽命不會太長,為了安全起見,每三五年就得更換。在他看來,如此做法缺乏長遠眼光。
“這些設施是很工廠式的,也不是抱著‘可以用二三十年’的心態去打造。”他希望,地方政府在打造公園的過程中,可以開放讓更多人參與其中,擁抱更多可能性。
不能全依賴政府管理維護
說到公園的後續管理和維護,責任在誰呢?這得回頭看看產業和地契類型。
若屬非分層產業(non-stratified property),屋主持有的是個別地契,那依傍在該住宅區的公園將落在地方政府管轄範圍內。發展商在完成項目後,必須將公園擁有權移交給州政府,並在《國家土地法典》第62條規定下,將該土地公報為公共開放土地(tanah lapang awam)。
至於分層產業(stratified property),持有分層地契的每個屋主,將共同承擔管理公園的責任。發展商沒有義務將公園擁有權移交給州政府。
“很多時候,地點提供了,硬體做好了,起初三五年美美的。當發展商將公園移交給市議會、市政廳的時候,面對的就是資金問題了,(視乎)他們有沒有撥款去定期維持。”胡瑞雲說。
關於地方政府維護公園的詳細方案為何,截稿前未獲相關單位回應。但胡瑞雲當頭棒喝,“很多人覺得,這全是政府的工作,其實不是。”不管自家附近的公園擁有權屬誰,一味將責任歸咎到管理者身上,並不會改善現況。“我們需要實行‘共同管理’的概念。可能地方政府可以提供款項,但居民要些什麼?居民有沒有參與度?”
所謂的共同管理,具體可以如何操作?
“我覺得管理者需要提供一個定期的溝通平臺,讓居民有管道反映心聲。”胡瑞雲補充,反映心聲,不該止於投訴的層面,“大家可以坐下來重新審視,這個區域裡的幾個公園,為什麼這個有人去,那個沒有?”
據她所知,八打靈再也市政廳(MBPJ)在與居民的互動上,多年來保有活躍、有機的交流。“MBPJ有個方針,希望創造一個兼容社區。如果對公園有什麼意見,他們歡迎居民協會提呈報告,經過審查,他們會發放撥款,根據居民需求改造公園。”
畢竟,若回到根本去解構“公園”兩個字,張國強說,指的是公眾一起打造的園區,有政府的涉入,也有民間的力量,他認同,民間應該由下而上、自發去做些什麼,共同打造自己心中的理想公園。
空地面積的寬廣與使用人口的多寡,決定了一座公園的等級和功能。根據公園規劃指南,公園可分為以下五個等級。
公園等級 | 最小面積(公頃) | 使用人口(人) |
等級一:國家公園(Taman Negara) | 無限制 | 全國人民、國內外遊客 |
等級二:州級公園(Taman Wilayah / Taman Negeri) | 10.0 | 全州人民 |
等級三:城市公園 / 地方公園(Taman Bandar / Taman Tempatan) | 5.0 | 多於5萬人 |
等級四:社區公園(Taman Kejiranan) | 1.0 | 5000至1萬人 |
等級五:遊樂場(Taman Permainan) | 0.1 | 500至2000人 |
資料來源:《2021年城鄉規劃局開放空間規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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