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民党及立宪民主党等多数议员赞成下,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周五表决通过民法修正案,主要内容为增加夫妇离婚后可共享孩子监护权的“共同亲权”选项,这是日本时隔约77年再度针对夫妇离婚后的亲权规定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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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明订日出及回溯条款,将在2026年前正式上路。
日本民法过去规定,离婚后的夫妇仅限父亲拥有孩子的亲权,但在1947年修法改为父母其中一方可单独拥有亲权,周五是时隔约77年再度针对亲权规定进行修法。
日本现行民法规定,夫妇离婚后只有其中一方可单独拥有孩子亲权,不少家庭都出现“单亲”独有的困难,例如容易因为另一方未支付赡养费导致经济困难,或是无法同时兼顾工作与养育孩子。
离婚后未拥有亲权的一方,因为很难探视孩子,也无法参与小孩升学等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决定,因此对现行规定造成“亲子关系断绝”感到不满。
修法规定,夫妇离婚后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要采共同亲权还是单独亲权;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家事法庭申请裁决。(法新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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