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日综合电)中国一名网名为“胖猫”的男子因情投江轻生事件发酵数周后,重庆警方通报称,死者前女友谭某并未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同时指死者姐姐操控舆论,引导网民攻击辱骂谭某。
21岁的“胖猫”与女友分手后试图挽回未遂,于今年4月11日投江轻生。这件事没有在第一时间引发太多关注,但胖猫的姐姐过后在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上发帖披露,弟弟网恋的两年多里,被女方接连索要多达51万元(人民币,下同,33.7万令吉)。就在投江前的七个小时,胖猫还向女方转账6万6000元,并备注自愿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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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爆料引发网络舆论震动,不少网民指责女方骗钱又骗情,称她为“捞女”“骗子”,并要求她退还所收款项,也有人要求以诈骗罪调查她。还有多名网红出面声援胖猫,呼吁“爱人前要先爱自己”。多条与此事相关的词条也在4月至5月期间多次登上社交平台微博的热搜榜上。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星期日(5月19日)晚上发布“胖猫”跳江事件调查情况。
根据警情通报,27岁的谭某和21岁网名“胖猫”的刘甲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
通报指出,两人曾经多次分分合合,“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在跳江前,谭某明确表示拒绝“胖猫”的转账。 谭某并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通报称,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5月11日对28岁的刘乙(“胖猫”姐姐,下文以“刘某”代称)报案称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
通报同时指出,“胖猫”姐姐刘某操控舆论,用大号怀念弟弟,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 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 截取聊天记录要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 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等。
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警方将根据进一步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同时,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根据通报,虽然父母已与谭某已达成和解,但刘某认为“胖猫”每月代打游戏收入为2万至3万元,“钱都花到谭某身上了”,称要让谭某“不好过,付出代价”,与其妹妹商议“就是要让谭某被网暴”。
通报说,“胖猫”跳江后,刘某翻阅“胖猫”遗留的手机后,通过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隐私信息。后又在发布怀念“胖猫”信息时,采取另注册账号在评论区点评引导、邀约亲友跟评的方式,继续曝光谭某相关地址、抖音账号等信息。
通报指出,刘某的行为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网络出现多起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网络空间秩序混乱。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警方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警方也对个别网民就此事“蹭流量、博眼球,编造谣言、寻衅滋事”开展查处。
中国官媒《重庆日报》就此事发表评论称,如果用一句话总结,那就是:一段平常的恋爱关系,经幕后“导演”操控,演化成了一场侵犯隐私的大型网络暴力。
评论指出,“我们可以用网络维护正当权益,但前提是,提供给网友的信息一定要客观真实,更不能让虚假信息煽动网民情绪,形成网络暴力。面对网络舆论事件,让我们多一些对真相的追求,少一些对流量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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