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新山高等法庭今早批准控方申请,向绰号“Chegu Bard”的土著团结党宣传局成员巴德鲁希山发出封口令(Gag Order),禁止发表城市森林建赌场言论被控煽动的他针对案件发表任何声明,或在社交媒体作出评论,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新山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在判词中表示,地庭驳回封口令申请时未对案件做出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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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答辩人巴德鲁希山已在吉隆坡法庭,分别被控两项煽动以及发表诽谤言论破坏国家元首名誉的罪名。
他说,如果没有下达封口令,以国家元首作为一国之首的身份,并不适合纡尊降贵在网媒上回应相关课题。
“答辩人分别在吉隆坡和新山法庭获得保外候审,可自由使用社交媒体对此案发表贴文或评论。地庭法官没有考虑到如果没有封口令的话,他可能再发表煽动和污蔑国家元首的言论。”
他说,尽管联邦宪法第10条赋予被告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并非绝对的,答辩人的言论权仍受到法律限制。
“根据联邦宪法第5(1)条款,答辩人有权获得公平审讯,因此不需要利用社交媒体捍卫自己的权利。”
阿布峇卡说,基于上述理由,新山高庭推翻地方法庭早前驳回封口令申请的裁决,正式发出封口令,禁止巴德鲁希山、代理和任何代表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任何与案件相关的贴文或评论,直到案件审结。
45岁的巴德鲁希山今早在其代表律师拉菲克的陪同下,到新山高庭聆听法官的裁决。
他在受询时表示,他将针对新山高庭发出封口令的裁决,提出上诉。
拉菲克则说,他持有其他证据,会在14天内代表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申请。
“我们尊重和接受新山高庭的裁决,但是,我们会采取其他法律行动,包括提交证据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巴德鲁希山日前在新山地庭被加控一项煽动罪名,控状指他于今年4月26日傍晚6时30分,在吉隆坡武吉免登一个公寓单位,通过其脸书账号发表诽谤贴文。
此举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巴德鲁希山不认罪,案件展至6月2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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