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柔佛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法力指出,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已议决,涉及袭击乌鲁地南警局的嫌犯,其遗体不得送到任何清真寺或祈祷室处理,下葬的坟墓位置也必须与其他坟墓保持距离,以此提醒民众切勿模仿嫌犯所作所为。
他说,嫌犯的遗体只能在医院或住家净身、裹上卡凡白布(kafan)和诵经,不准送往任何清真寺或祈祷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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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法力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嫌犯的遗体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下葬,而且坟墓的位置必须与其他坟墓保持距离。
他表示,本月17日由柔佛州宗教司拿督耶哈雅主持的伊斯兰裁决理事会特别会议,从伊斯兰教角度讨论了已故警员的死亡类别,以及被击毙嫌犯的下葬方式,并做出上述议决。
此外,他说,伊斯兰裁决理事会将已故警员的死亡归类为“Fi Sabilillah”,意即以上苍的方式死亡,因为他们的死,是为了保护及捍卫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伊斯兰裁决理事会认为,这可作为给民众的一项提醒,不要涉及或做出跟嫌犯一样的举动。”
莫哈末法力说,嫌犯杀害保卫国家、不曾对嫌犯有过失的警员,这也象征理事会对于嫌犯的所作所为表示憎恶。
“伊斯兰裁决理事会提醒民众,不要参与也不要对嫌犯的所作所为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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