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訊)柔佛州伊斯蘭宗教事務委員會主席莫哈末法力指出,伊斯蘭裁決理事會(FATWA)已議決,涉及襲擊烏魯地南警局的嫌犯,其遺體不得送到任何清真寺或祈禱室處理,下葬的墳墓位置也必須與其他墳墓保持距離,以此提醒民眾切勿模仿嫌犯所作所為。
他說,嫌犯的遺體只能在醫院或住家淨身、裹上卡凡白布(kafan)和誦經,不準送往任何清真寺或祈禱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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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法力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嫌犯的遺體在完成上述步驟後,必須在指定的地點下葬,而且墳墓的位置必須與其他墳墓保持距離。
他表示,本月17日由柔佛州宗教司拿督耶哈雅主持的伊斯蘭裁決理事會特別會議,從伊斯蘭教角度討論了已故警員的死亡類別,以及被擊斃嫌犯的下葬方式,並做出上述議決。
此外,他說,伊斯蘭裁決理事會將已故警員的死亡歸類為“Fi Sabilillah”,意即以上蒼的方式死亡,因為他們的死,是為了保護及捍衛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伊斯蘭裁決理事會認為,這可作為給民眾的一項提醒,不要涉及或做出跟嫌犯一樣的舉動。”
莫哈末法力說,嫌犯殺害保衛國家、不曾對嫌犯有過失的警員,這也象徵理事會對於嫌犯的所作所為表示憎惡。
“伊斯蘭裁決理事會提醒民眾,不要參與也不要對嫌犯的所作所為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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