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0日訊)車禍後成了殘疾人的男子,聲稱遭到一名親戚盜提鉅款,把他及患有唐氏綜合症兒子的銀行積蓄盜提一空,損失超過12萬4000令吉。
巴達旺警區主任莫哈末伊萬哈菲茲警監今日發文告證實,警方已接獲55歲事主的報案,商業罪案調查組也已著手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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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曾任職警察被格職
據事主彼特昨晚在臉書帖文指,他自2020年不幸遇車禍後成了殘疾人,他的兒子則患有唐氏綜合症,他本身因行動不便而無法工作,平時依靠積蓄維持生活開銷。
被指涉嫌盜領存款的男子是事主妻子的親戚,來自石隆門甘榜石羅巴(Kpg Seropak/Seropang),曾經任職警察,但已被革職。
由於事主行動不便,常常由對方協助帶去醫院複診,事主及家人也給對方50令吉及提供兩餐作為報酬。此外,事主基於對方是妻子親戚,又曾當過警察,平時對他們家人也頗關心,所以不曾對他起疑心。
指去年盜提兒子3萬
事主聲稱,對方不知從何獲取兒子的銀行戶頭資料,去年5月前往銀行盜提兒子銀行戶頭內的3萬6719令吉。對方對他們一家人表示得很關心,因此他們並未發現異樣。
事主披露,對方今年得知其銀行內仍有約8萬8000令吉存款後,今年2月帶他前往醫院複診2次後,提議去銀行替他提領日常生活費,他當時也同意提領2000令吉應付日常開銷。
在事主填寫單據後,對方以事主“剛複診後別太操勞”為由把他扶到車裡,自己留在銀行等候辦理手續,過後把2000令吉交給事主。
事主上個月才發現銀行戶頭內的錢不見,要求兄弟帶他前往銀行檢查後發現。對方在2月中及2月尾分兩次從事主銀行戶頭盜提4萬8000令吉及4萬令吉。他隨後檢查家人的賬戶,也發現兒子銀行戶頭內的3萬6719令吉都被盜提,總共遭盜提12萬4719令吉。
事主一家已報案,希望警方採取調查行動,協助取回失去的血汗錢。
巴達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監禁至少1年及最高10年,以及鞭笞或罰款。目前警方正在追查嫌犯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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