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0日讯)丹州哥市一名男子性侵及恐吓16岁的义女罪名成立,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被判处8年监禁及挨一鞭。
法官聂哈比里表示,被告是一名44岁的劳工,他面对2项控状,性侵义女罪名成立判监8年,恐吓罪名成立判监3年。被告俯首认罪,两项罪名刑期在他于今年5月14日被扣留时同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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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项控状里,他被控于今年5月9日下午3时在甘榜鲁布占布一间屋子性侵16岁少女,而牴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20年和挨鞭。
被告也被控在同一天同样的时间,使用一把刀对该名女少刑事恐吓,而牴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主控官是阿末法依兹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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