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2名乘車持巴冷刀到國家王宮外聲稱欲覲見國家元首的男子在被捕第三天,已火速被警方提控上庭,2名被告也當庭認觸犯刑事侵入及企圖犯罪的罪名。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魯斯迪今午發表文告指出,警方於案發後展開調查,並於今日將兩名被告(29及37歲)押解到隆市法庭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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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47(刑事侵入)條文及第511(企圖犯罪)條文提控2名被告,被告在聽取控罪後也當庭認罪。
“而警方也援引1958年腐蝕物、爆炸及危險武器法令第6(1)條文提控其中一名被告,惟被告對這一控罪沒有認罪。”
2名被告於本月17日下午4時40分,乘車欲通過位於蘇丹阿都哈林路的國家王宮第三大門前往國家王宮覲見國家元首,惟被駐守警員攔下搜查,警員在車內尋獲一把巴冷刀後,將兩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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