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做男性打扮的女子,因与闺蜜发生口角,竟然持刀猛刺闺密7次,将对方杀死后被判死刑。
她在坐牢14年后上诉联邦法院,获得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三司同意,改判坐牢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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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死刑的前死囚,是现年46岁的黄爱萍(译音),她因在2010年3月,在店铺外与死者苏哈娜(时年26岁)吵架,复对苏哈娜猛刺7刀,导致后者在送院后不治身亡,在刑事法典302条文下被控上庭,并在2011年被亚罗士打高等法院判定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二次上诉遭驳
她曾在2013和2014年,先后向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都被一一驳回。
以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审理黄爱萍的上诉后,同意撤去她的死刑判决,改判33年监禁,刑期从2010年3月13日被逮捕日期算起。
与会的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及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
报道指出,诺丁哈山在庭上,曾怀疑黄爱萍的性别,因为她做男性打扮,剪短头发,控方回应:她是女性。
黄爱萍代表律师T再也拉以她已经坐牢14年为由,向联邦法院提出复审申请,并要求撤销她的死刑判决。副检察官德特拉丽娜则建议,若联邦法院撤销死刑判决,则应判处她至少33年监禁。
这宗因吵架刺死闺密的谋杀案,是在2010年3月3日,晚上9时30分,在亚罗士打一家店铺外发生,死者与黄爱萍是文具店同事,因误会而引发冲突。
苏哈娜被刺7刀后,在同一天晚上11点35分,在医院不治死亡,黄爱萍则在事发后试图割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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