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編【讀家】,我最痛苦的就是寫“編按”。如何將作者的兩三千字文章,濃縮成一段話呢?不,我不濃縮,絕不能一股腦塞太多信息量,讀者一旦消化不良,就會打退堂鼓。我不能趕客,要留客……
當年愛迪生剛發明電話就犯了愁,縱使相識滿天下,知心好友卻沒幾個,實在不知給誰打電話,他決定出去散散心。走在街上,他想起童年孵蛋的往事。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挫敗,為此賭氣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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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路,你做乜系呢度啊?”
餓到捲縮在路邊的小愛迪生,才驚覺自己流浪到了唐人街。
“嗱,俾你食啦。”
抬頭一看,背光之下的偉岸人影,遞來了一碟冒煙的廣東白灼蝦。小愛迪生也顧不上剝殼,就徒手將一隻只蝦往嘴裡送 :“Who the hell are you?”
“哦,我係賣蝦嘅,everybody call me……”
回憶至此愛迪生已老淚縱橫,他心裡有了答案。
吩咐手下把另一個電話送到恩人府上後,愛迪生深吸一口氣,篤定地撥打出人類史上第一通電話,顫抖地說出那一句:
“Har Lou…… may I speak to Har Lou(粵語:蝦佬)?”
“太長了,寫太長了。”同事YYY讀了搖頭,“應該再短一點。”
那就這樣吧:世上第一個接電話的人是誰?答案是“賣蝦的小販”,因為打電話那方開口就說:“Halo(粵語:蝦佬)”。
以上是我在辦公室突發奇想的廢哏,也許不好笑,但至少自得其樂。難得蹦出來的靈感,寫短有點浪費,寫長又要費神去鋪墊,結果更容易產生歧義或疑問。就比如前同事筠妹妹就問:“電話是愛迪生髮明的?”不完全是。但他有份參與改良,並擁有商業專利權。維基上有解說,這裡就不展開來談了。
話長或話短,都有不同效果,這個情況放在我的工作上也一樣(我雖然不像記者要寫大篇幅報道,但總要打標題、寫編按,或摘錄文章重點做引言)。尤其是在信息碎片化時代,大多數人(包括我)容易失去耐性,要是第一眼讀到的文字無法共鳴,就會放棄讀下去,因此我時刻面對取捨文字的苦惱。
每次編【讀家】,我最痛苦的就是寫“編按”。如何將作者的兩三千字文章,濃縮成一段話呢?不,我不濃縮,絕不能一股腦塞太多信息量,讀者一旦消化不良,就會打退堂鼓。我不能趕客,要留客。
籠統而言,標題是要先吸引目光,讓人大概掌握文章重點;編按的角色則是要進一步“引發”閱讀興趣,引導大家讀完全文(兩者的功能或有重疊)。畢竟不是所有文章都符合大眾閱讀習慣,有時礙於作者的選題冷門,寫法不夠親民,因此我會換位思考來寫編按,想像自己是一般讀者(當然我也不是什麼精英讀者),並嘗試提出質疑:“這篇文章與我何干?我做麼要讀咧?好讀的咩?”然後以輕鬆語氣,在最節制(or合適)的字數內“連哄帶騙”大家進入兩三千字的說書世界。有沒有效?我相信是有的,或多或少。
同樣邏輯用在網絡上“小編的話”,應該也是相通的。而且寫太長就要點開“see more”,字數更要節制了。我在剪輯影片時也儘量把控時長,維持在自己理想中不長不短的5分鐘左右。就比如剛出街的513短片,那時心想這麼沉重課題,要讓人鼓起勇氣點開來看都難了,剪短一點似乎比較好(起初我還想讓時長是5分鐘13秒,但考慮到畫面和節奏,最終維持在4分鐘多)。
啊……原本只想寫800字(話短),不知不覺就寫到1200字(話長),也不顧文章首尾是否呼應了,就此擱筆。(“擱筆”一詞也太有年代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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