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僱員公積金局說明,即便會員申請了50歲或55歲提款條件,但是如今未滿相關年齡,依然還是可以通過靈活戶頭提款。
公積金局今早在X媒體發表帖文說:“即便你已經通過第二戶頭支援措施(FSA2)申請了50歲或55歲作為提款條件,但是你依然可以通過靈活戶頭申請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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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靈活戶頭所能提取的額度,則視乎靈活戶頭的剩餘存款及提款上限而定。”
該局也進一步解釋,這是因為50歲或55歲的提款條件,涉及的只是安康戶頭(第二戶頭)而已。
公積金局的靈活戶頭(第三戶頭)計劃於本月11日正式啟用,在8月31日前,會員有一次選擇機會,是否把安康戶頭(第二戶頭)部分儲蓄轉入靈活戶頭,作為初始金額。
從靈活戶頭提款,最低提款額為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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