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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16pm 21/05/2024

抢警枪

闯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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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闯警局图抢警枪  男子不认罪准保释

(槟城21日讯)夜企图的35岁印裔男子苏巴马念,今日在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下被控,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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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19日凌晨4时许闯入柑仔园警局,企图抢夺站岗警员手中的HK MP5冲锋枪,阻碍25岁的巡长在警局内执行站岗职责,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副检察司M.达拉兴主控,被告由律师兰吉星代表辩护。

兰吉星说,被告是一名停车场员工,每月收入1800令吉,要求最低标准的2000令吉保释金。

推事娜达南敦最后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案展6月2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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