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一名购屋者起诉大众银行,在首次发出贷款后终止房屋贷款协议胜诉,银行需赔偿购屋者约6万5000令吉损失。
财经杂志TheEdge报道,高庭今日裁定,银行未能提供所谓购屋者伪造支持文件,以及声称购屋者夸大其收入的证据,导致购屋者的贷款和购房被终止的实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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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购屋者信贷列黑损失
高庭指示大众银行需要赔偿购屋者阿南丹(37岁)约6万5000令吉的损失,同时也会评估该男子因为被中央信用资讯系统(CCRIS)和信用报告机构数据系统(CTOS)列入黑名单,所造成的财务和声誉损失。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末莫扎努丁裁定,银行在2018年4月12日终止购屋者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是错误的,并且无效,银行违反了协议中的义务。
驳回银行付首期进度款反诉
他说,银行也需要支付购屋者在本案的3万令吉堂费,并驳回银行关于金融机构支付的首期进度款的反诉。
高庭判定银行给予购屋者的赔偿总数为6万4965令吉60仙,其中2万令吉为银行的行为对购屋者构成诽谤的一般赔偿。
阿末莫扎努丁本周在网络上公布他于今年2月裁决的书面判词,银行指购屋者在购买巴生一个总值82万5000令吉的房产中,提供伪造支持文件,并夸大了本身的收入,从而终止其购房贷款协议。
在这之前,购屋者已经支付了1000令吉定金及6813令吉手续费给银行,并且获得银行批准了房产价值90%的房贷(78万1350令吉),房屋买卖协议是在2018年2月27日签署的。
阿末莫扎努丁说,购屋者已明确证明,他与银行之间存在购房贷款协议,而银行未能支付他第二、第三和第四期进度款。
他指出,对于银行要证明终止房贷是合法,因为购屋者提供的支持文件伪造及夸大,那么银行首先需要向高庭提供相关伪造和夸大的文件,以便高庭验证其存在,而高庭才能继续作出裁量。
他说,高庭不只是没法审查这些文件,以及确定其是否存在,也无法对此作出裁定。
“在银行无法提交证明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也相对没法证明其有权撤销房贷协议。”
他指出,这意味着购屋者的房贷协议不可挑战,因为银行无法提交如此重要的文件。
他说,目前发展商已退回购屋者4万7623令吉13分,这是8万2500令吉定金的余额,意味着发展商没收了其中的3万4876令吉87分的定金,而此事也与银行终止贷款协议有关,并导致购屋者向发展商的房屋买卖合约违约。
他指出,银行的行为导致阿南丹的买卖协议因贷款协议的违约而被取消。
购屋者阿南丹代表律师是珍妮花嘉雅莉塔、柏马拉塔阿鲁姆甘及阿末哈纳费,大众银行代表律师是陈亮逸(译音)。
大众银行提上诉
大众银行已经针对高庭这项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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