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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2pm 24/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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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 防范“轻犯罪”

看世界)中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防范“轻犯罪”
(法新社照片) 

(东京24日综合电)中国驻大使馆周三(22日)在官微发文指出,日本于1948年起施行《法》,对33种看似轻微但可能对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有外国游客因不了解有关法律受到处罚。对其中易被忽略的行为进行归纳,提醒在日及来日游客注意防范。

涉嫌“轻犯罪”的行为包括,擅自潜入无人看守的住宅、建筑物,擅自进入灾害或犯罪现场;擅自携带刀械、铁棒可伤害他人的器具;发生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下,拒绝听从公务人员或救援人员指令;擅自在他人住宅张贴广告、告示,或随便移除、污损他人标识物;诈称拥有国内外公职、爵位、学位,或穿着不符身份的法定制服或相似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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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为还包括在公共或私人仪式上恶作剧等妨碍仪式进行;制造噪音妨碍他人且拒不改正,妨碍他人正常行走,或跟踪他人使人不安;在公共场所插队、言行粗暴、随地吐痰、无故熄灭标识灯或街灯;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

涉嫌违反《轻犯罪法》的行为,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中使馆呼吁在日中国公民遵守中国及日本法律,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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