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网络流传一封槟华堂执行秘书发给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华总各州创会会长及中委的信函,表明槟州华人大会堂反对华总修改数项章程,包括延长总会长任期。
有关信函于本月23日发出,槟华堂质问如果华总作为华团的总机构,碰到届满就修改章程来延长,是否是正常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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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函指出,槟州华人大会堂认为,华总明日召开中委会议讨论修改章程,当中数项修改将直接影响华总组织机构及对华团有极大的打击,并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槟华堂于5月23日早上9时30分召开特别紧急执委会议,讨论华总修改章程的弊端及对华社的影响,并进行表决。”
槟华堂认为有关章程修改出现太多的纰漏、背弃当年十五华团成立的合作团结精神,同时严重缺乏民主自由的元素,华总作为华社的总代表,会给其他华团组织树立不良的规范及形象。
不认同数章程修改
槟华堂不认同及反对下列数项较为严重及不符合目前华社发展的章程修改:
1.任何创会会员代表或中央委员会成员违反本会章程或其行为有损本会声誉,中央委员会可酌情罢免、撤除或暂停其职务及权益一段时期。
槟华堂认为所有创会会员所委派的代表需要受到基本的尊重,总会只能提出建议或来函给有关州会表达意见、需求解决方法,没有权力罢免或撤除的权限。
2.是创会会员的名誉顾问或名誉会长,凡受创会会员委派为合格代表,将有权参选总会长职位。
槟华堂认为,这项修改表面是展现民主,让任何人都可以挑战总会长职务,但其实是假民主,同时剥削创会会员的10名权限。
“要求一个没有在民主程序中选出来的顾问或名誉会长来竞争州内有限的10个合格代表,并争选总会长职位,我们看到的只是增加州内矛盾的出现,甚至是权力斗争的现象。”
3.有关任期,19.1的修改:总会长任期不得连续超过3届。
槟华堂认为,华总作为全国的华团组织的领导及榜样,应该以身作则、提供正确的组织典范、积极培养接班人,让华社有更多的领导并带来不一样的表现及贡献,树立领袖可来可去但组织必须存在的榜样。
槟华堂也说,华总的章程规定每个领导都有机会领导6年,这已经有足够时间表现。
“每个基层社团都以华总为学习榜样,若每个社团都拿华总为样本来延长任期,那整个华团、华社将会出现乱舞局面,如何改革、如何新陈代谢?培养接班人沦为口号?华社怎么进步呢?”
槟华堂也在信函提出疑问,这是否给华社带来一个不健康的信息,华总目前是没有具备更适合的人才出来领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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