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霞說,我的房屋貸款剩下不多,現在是不到5萬令吉,準備在今年內將房屋貸款供完,然後將地契贖回來。不過,假如轉手價格還行,我也有計劃賣掉這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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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應該供完貸款,然後將地契贖回來,還是等到有買家購買才一起處理?”謝謝。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假如彩霞在今年內有把握可以遇到適合的買家,那麼就不需要急於供完房屋貸款,然後將地契贖回來。
可是,今年只剩下6至7個月,能否在這6個多月內遇到理想的買家,在目前比較淡靜的產業市場,可能會有難度。
我們想給彩霞的建議是,先供完房屋貸款,然後將地契贖回來,就是辦理解押手續,雖然需要花一些律師費,但是地契握在自己手裡,終究是比較好的。
一般來說,當業主已經供完房屋貸款,在進行人生規劃,特別是進入中老年階段,準備脫售房屋,選擇手上握有現金,是比較方便的,前提是本身的自律要好,不能錢多了就增加花費。
地契贖回 售屋程序簡單
再來是,房屋貸款已經供完,地契也已贖回來,並且握在自己手裡,如果準備脫售房屋,程序會比較簡單,至少可以免掉還清尚未供完的房屋貸款,進行解押房產貸款的程序。
我們不曉得彩霞準備還清貸款的房屋,屋齡多少年了,是永久地契還是租賃契約房產?發展商還在運作最好,我們最顧慮的是發展商已經不在這個行業,就是已經收盤結束營業。
假設發展商還在運作,可是房屋是租賃契約房產,發展商還未轉移地契給業主,業主在未有地契的情況下,如果準備脫售房屋,除了需要尋求發展商的批准,還需要獲得有關當局的批准。
不過,假如是永久地契房產,就不需要尋求有關政府當局的批准。根據彩霞的敘述,她的房屋已經有了地契,只是因為貸款還未供完,地契仍押在銀行,因此她準備還清貸款,然後將地契贖回來。
當個人在這方面的財力可以應付,提早還清房屋貸款,可以節省一些利息開銷,這是值得欣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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