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涉嫌盜用大馬橄欖球總會200萬令吉支票的前女職員,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58項罪名,惟皆不認罪,案展7月1日過堂。
被告慕尼阿茲麗娜(38歲)被控在2022年1月5日至10月19日期間,在金馬路Wholesale City的興業銀行,使用了大馬橄欖球總會所擁有的58張數額超過200萬令吉的興業銀行支票,同時,她也知道這些支票上的簽名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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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並可在同一法典第468條文下被判,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和罰款。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主控官阿米爾哈尼夫副檢察司及萊哈那副檢察司,向法官建議被告以35萬令吉保外,附加需將護照交給法庭直到案件結束。
被告代表律師M威再也古瑪則以被告育有4名孩子,並患有甲狀腺疾病,而要求法官降低保釋金。
法官阿茲魯最終准許被告以5萬令吉以及控方提出的附加條件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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