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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44pm 28/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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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拥102件性爱用品 女商人认罪罚2千

(大北马)女商人被控拥性爱用品,认罪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莎拉潘因拥有性爱用品被控上庭,她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取自大都会日报)

(槟城28日讯)29岁拥有102件,今日被上庭时,被判罚款2000令吉。

女被告沙拉潘被控于今年2月期间,在峇央英达某商场的单位内,被发现拥有102件性爱用品,触犯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销售、出租、散播、生产或拥有猥亵书籍、画像及影响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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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护律师求情,指被告月薪仅有1800令吉,还需要照顾双亲和2名尚在学院求学的弟弟,要求减至最低刑罚。

推事谢惠婷(译音)最后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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