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經過兩年的秘密監控及部署,武吉阿曼警方於本月初逮捕來自08、18、21、24和36黨等21名涉及多宗罪案的私會黨成員,並於今日援引刑事法典第130V(1)條文(犯罪組織成員)將其中20人提控上庭。
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蘇海里於今早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警方於2年前開始監察收集情報,在掌控足夠的線索後,於本月3日起至上週,陸續在柔佛、彭亨和雪蘭莪逮捕21名本地嫌犯(年齡介於26至51歲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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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調查顯示所有嫌犯皆於2019年起,涉及在雪州地區犯下運毒、謀殺、勒索、恐嚇及縱火等罪行。
他指出,警方相信除了落網的21名嫌犯外,還有至少10名嫌犯在逃,為此警方將持續展開逮捕行動,要將所有在逃者逮捕歸案。
蘇海里指出,所有嫌犯落網後,警方援引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將嫌犯延扣,經調查後於今日分別將扣押在沙亞南扣留所及雙溪毛糯監獄的20名嫌犯押解到法庭提控。
“所有被告將在刑事法典第130V(1)(犯罪組織成員)條文下被提控,而另一名嫌犯則因健康問題暫緩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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