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9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澄清,全国商业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南利于本月16日所指柔佛避兰东480万令吉购地案,案中律师事务所的个人,并不是一名律师。
“大马律师公会于3月8日,已到金马警区报案,并于同一天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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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呼吁政府尽快修正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完善化及赋予律师公会更多的手段来打击律师不诚实行为的法律条文。
去年接41宗公会成员欺诈投诉
他说,2023年,律师纪律委员会收到41宗有关大马律师公会成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不诚实或欺诈行为的投诉案。
该公会认可警方在打击冒牌律师犯罪行为的努力,而公会之前曾与警方配合,以有效整顿律师界的不诚实行为。
他坦言,所有领域包括备受信任的律师行业在内,都存在害群之马。
“作为监管机构,大马律师公会必须确保律师遵守专业和道德标准。而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条文则赋权打击律师的不当行为。”
文告指出,一旦出现行为不当等舞弊行为,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施以相关处罚,包括训诫或谴责;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暂停辩护人和律师的执业期不超过5年;从律师名册上除名。
他说,公会于1978年成立了赔偿基金,旨在减轻公众因律师的不诚实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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