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指出,刑事案里并没有“案件已经完成”的字眼。当警方接获投报,有关报案纸被称作第一信息报告(FIR,First Information Report)。
“而且,一旦有关案件属于肉体上向他人进行攻击,即是触犯刑事法典,警方得传召行凶者进行调查。”
ADVERTISEMENT
哈山卡林发文告表示,警方也得将受害者送往附近的政府医院接受检查。警方需要在刑事程序法典112条文下开档调查和向行凶者录取口供。
他说,苦是有关调查得花超过24小时,则行凶者需在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下,被带往法庭或警察局以获取延长扣留令。
“因此,并不存在案件结束的字眼,尤其是受害者在第二次报案时指案件已经结束。重要的是,第一份报案纸是第一信息报告。”
他指出,案件结束的意思,即是侵权行为,受害者无意针对他人对自己的攻击和殴打采取民事行动。不过,在刑事上,这是警方的权限范围。
他说,虽然受害者已经收回第一份报案纸或进行第二次的投报指案件已经结束,不过,在法律程序上,它是无法影响或制止警方采取行动的。
“这就是我国的法律的地位,在联邦宪法第8条文下,每个国人在法律下都是平等的。不管行凶者是高层或私人保镖或是皇室的保镖,对普通人动粗,尤其是残障人士,这是不容忽视的。”
他指出,在联邦宪法第5条文下,每个国人包括残障人士都有自由。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