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3:41pm 30/05/2024

捍卫自由律师团

王储护卫伤人

捍卫自由律师团

王储护卫伤人

再益馬力:王儲護衛涉傷人 刑事罪不可自行和解

(吉隆坡30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首席協調員再益馬力指出,警方應該繼續調查柔佛王儲的護衛被指傷人一事。

他發文告說,儘管警方說該名被毆打的聾啞電召車司機已經銷案,但是一旦涉及刑事罪行,肇事者和受害者不能自行和解。

ADVERTISEMENT

他說,1967年警察法令賦予警方的職責是保護國家的和平安全,預防和偵查罪案,逮捕和起訴違法者。

“警方不能因為當事人銷案而停止執行任務,否則任何人可以要求撤案,導致刑事司法制度崩潰,刑事法淪為鬧劇。”他指出,聯邦憲法第8條文闡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其地位或關係而逃過制裁,否則何以期望每個人守法。

“這是攸關公共利益的事情,政府也必須確保不會介入調查,任何失誤可能失去民眾的信任。”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魯斯迪日前指出,報案指控遭柔佛王儲護衛打傷的聾啞電召車司機已經銷案,無意進一步追究,因此呼籲民眾不要再針對此案作出任何揣測。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