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供稱,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於2018年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聲稱他在2013年曾將來自沙地6億8100萬美元捐款的一部分,用作政治上的應急資金,如預防反對黨收買國陣議員。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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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案的審訊中,辯方多次主張納吉不知道匯入其銀行戶頭的6億8100萬美元是來自1MDB的資金,反之主張是來自沙地的捐款。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今日針對反貪會向納吉錄取的口供,復問諾艾達。
“在這份(納吉給予反貪會的)口供,是否有任何重要部分是辯方在盤問你時,並沒向你提及的?”
諾艾達回答是的,並念出了相關的部分。
她說,根據反貪會向納吉錄取的口供,納吉聲稱他在接收上述款項時,並沒使用完。
“納吉指出,在第13屆全國大選後,該筆款項沒被使用完,因為所需的花費已足夠。
“納吉說,在那屆大選後,他有將該筆款項暫時保留在銀行戶頭,以備不時之需,如2008年9月16日的事件,國陣議員跳槽,反對黨試圖收買他們。”
諾艾達供稱,納吉指他即使不同意這種做法,但也必須在經濟上做好準備,因為擔心事件會重演。
她說,納吉在口供中也提及,後來在反對黨沒有動靜下,他認為應該將戶頭中未使用的款項歸還給沙地指定的Tanore金融機構。
她同意阿末阿克南所指,即根據調查,納吉確實將個人銀行戶頭中的上述捐款用於政治用途。
諾艾達此前供稱,在她對1MDB案相關文件所進行的調查,一份志期2015年5月4日的投報文件聲稱,納吉在2013年通過在大馬伊斯蘭銀行的私人戶頭收到來自Tanore金融機構約6億8100萬美元的款項,而該款項疑似是納吉在2013年全國大選期間用於收買選票的賄款。
控方在開案陳詞時曾指出,Tanore金融機構是由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的同夥陳金隆所控制的公司。
納吉於2013年被捲入收取26億令吉(按照當時的兌換率為6億8100萬美元)。根據納吉解釋,雖然他的戶頭收取了6億8100萬美元,但之後已將未使用的6億2000萬美元歸還給捐獻者沙地。
此外,諾艾達確認,在2015年至2016年此案調查期間,納吉插手干涉案件的調查,當時總檢察長和反貪會主席遭撤換。
她同意阿末阿克南所指,即總檢察長和反貪會主席的委任涉及首相。
詢及當年誰是首相,諾艾達回答是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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