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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14pm 30/05/2024

受贿

关税局执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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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执法员

涉受贿免查货物 3机场关税局官员被控

3名关税局官员涉嫌受贿被控
3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任职的关税局官员因涉嫌受贿以免查提取货物,于今早带上沙亚南地庭面控。

(沙亚南30日讯)3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任职的关税局官员,因涉嫌以免查提取货物,于今早带上沙亚南地庭面控,惟3人都不认罪。

根据控状,第一被告莫哈末纳斯里扎(37岁)共面对5项指控;身为执法官员的被告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终站向一商人收取5次贿赂,介于150至300令吉不等的数额,贿金累计总数达1150令吉,换取罗里从机场货运提取货物时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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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马祖基(54岁)面对10项指控,身为高级官员的被告被控于2018年至2023年期间,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终站向同一商人收取10次贿赂,介于200至300令吉不等的数额,贿金总数2900令吉,换取罗里从机场货运提取货物时免查。

第三被告阿末沙米鲁丁(38岁)则面对9项指控,身为执法官员的被告被控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终站向同一商人收取9次贿赂,介于200至1500令吉不等的数额,总数为3800令吉,以换取罗里从机场货运提取货物时免查。

对此,3名被告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献议/给予贿赂)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监禁20年、被罚收取贿金的5倍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3名被告在庭上聆听通译员读出共24条控状后皆表示理解,惟都不认罪。

3被告不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克副检察司指出,他建议第一和第二被告保释金为1万令吉,第三被告保释金则为2万令吉,另加一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则需要交出护照给法院保管,并每月到布城反贪会报到。

不过,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艾扎则表示,第一被告育有3孩子,妻子是医院护士,第二被告则在关税局服务30多年,家里育有4小孩,但妻子只是全职家庭主妇,两名被告都需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恳请减低保释金。

第三被告的辩护律师阿娃阿菲卡指出,第三被告育有5名小孩,也一样承担庞大的经济负担,恳请降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听取辩控方的陈词后,允准第一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第二被告则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惟两人都必须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同时每月一次到布城反贪会报到,期间不得骚扰和联系证人,并择定此案于7月25日过堂。

他说,第三被告则允准以1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也需要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同时每月一次到布城反贪会报到,期间不得骚扰和联系证人,并择定此案于7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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