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自2019年8月28日開審至今,在經過235天的審訊後,控方於今日宣佈完成舉證階段。
此案於今早開庭續審,並傳召了第49名控方證人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第46名控方證人前國家銀行總裁丹斯里潔蒂及第39控方證人大馬銀行前董事經理謝德光(譯音)出庭繼續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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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3人在今日結束供證後,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告訴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控方已傳召完所有的50名證人,辯方也結束了對所有控方證人的交叉盤問。
若表罪成立納吉需自辯
他說,若納吉在此案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辯,控方也向辯方建議了可出庭供證的辯方證人名單,共有49人。
納吉是於2018年9月20日,因此案被提控上庭。他在此案中共面對4項濫權控狀及21項洗黑錢控狀。
此前,法庭已為此案擇定多個審訊日直到12月,也已兩度在週六開庭進行審訊。
726最遲入稟首輪書面陳詞
隨著控方今日結束舉證階段,科林勞倫斯指示控辯雙方最遲必須在7月26日入稟第一輪的書面陳詞及最遲必須在8月9日入稟回覆陳詞。
他也擇定8月19日起,讓控辯雙方進行口頭陳詞。
第49控方證人:反貪會查案官
諾艾達:沙地部分捐款
納吉稱用於政治應急
較早前,諾艾達供稱,納吉於2018年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聲稱他在2013年曾將來自沙地6億8100萬美元捐款的一部分,用作政治上的應急資金,如預防反對黨收買國陣議員。
38歲的諾艾達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妻子。
在此案的審訊中,辯方多次主張納吉不知道匯入其銀行戶頭的6億8100萬美元是來自1MDB的資金,反之主張是來自沙地的捐款。
阿末阿克南是針對反貪會向納吉錄取的口供,復問諾艾達。
“在這份(納吉給予反貪會的)口供,是否有任何重要部分是辯方在盤問你時,並沒向你提及的?”
諾艾達回答是的,並念出了相關的部分。
她說,根據反貪會向納吉錄取的口供,納吉聲稱他在接收上述款項時,並沒使用完。
“納吉指出,在(2013年)第13屆全國大選後,該筆款項沒被使用完,因為所需的花費已足夠。
“納吉說,在那屆大選後,他有將該筆款項暫時保留在銀行戶頭,以備不時之需,如2008年9月16日的事件,國陣議員跳槽,反對黨試圖收買他們。”
諾艾達供稱,納吉指他即使不同意這種做法,但也必須在經濟上做好準備,因為擔心事件會重演。
納吉稱未使用款歸還Tanore
她說,納吉在口供中也提及,後來在反對黨沒有動靜下,他認為應該將戶頭中未使用的款項歸還給沙地指定的Tanore金融機構。
她同意阿末阿克南所指,即根據調查,納吉確實將個人銀行戶頭中的上述捐款用於政治用途。
諾艾達此前供稱,在她對1MDB案相關文件所進行的調查,一份志期2015年5月4日的投報文件聲稱,納吉在2013年通過在大馬伊斯蘭銀行的私人戶頭收到來自Tanore金融機構約6億8100萬美元的款項,而該款項疑似是納吉在2013年全國大選期間用於收買選票的賄款。
控方在開案陳詞時曾指出,Tanore金融機構是由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的同夥陳金隆所控制的公司。
納吉於2013年被捲入收取26億令吉(按照當時的兌換率為6億8100萬美元)。根據納吉解釋,雖然他的戶頭收取了6億8100萬美元,但之後已將未使用的6億2000萬美元歸還給捐獻者沙地。
確認納吉曾插手干涉查案
此外,諾艾達確認,在2015至2016年此案調查期間,納吉插手干涉案件的調查,當時總檢察長和反貪會主席遭撤換。
她同意阿末阿克南所指,即總檢察長和反貪會主席的委任涉及首相。
詢及當年誰是首相,諾艾達回答是納吉。
第46控方證人:前國家銀行總裁
潔蒂:供詞與我有出入
阿索拉瑪為瞞失誤撒謊
此外,潔蒂供稱,大馬銀行集團(新加坡)前首席執行員阿索拉瑪慕迪給予反貪會的供詞與她有出入,那是因為阿索拉瑪慕迪要隱瞞在職期間所做的事情。
她說,在意識到銀行戶頭交易出現問題後,阿索拉瑪慕迪理應馬上採取行動。
她指出,大馬銀行一開始就犯下錯誤,把資金匯給沙地石油公司。
她說,其他的機構在資金匯出之前,會先進行盡職調查。
較早前,潔蒂在接受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盤問時指出,阿索拉瑪慕迪在接受反貪會的錄供時,有理由撒謊,因為後者在事發時,是大馬銀行的首席執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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