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高庭宣判,政府需針對一起在2017年巴生北部警區扣留所一名嫌犯的死亡,賠償死者家屬33萬8000令吉。
捍衛自由律師團今日發文告表示,吉隆坡高庭是在今日做出判決,在扣留所死亡的巴拉姆魯甘蘇比亞的家屬,獲得上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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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死者家屬起訴大馬警方及政府,對於死者於2017年2月8日在巴生北部警區扣留所的死亡事件中,存在過失、攻擊及毆打、非法拘禁及違反法定義務。死者被發現有20處傷痕,病理學家確定其死亡原因是“冠狀動脈疾病並伴有多處鈍器傷”。
2022年8月30日,高庭宣判,警方及政府需要為死者的死因負責,並指示當局給予賠償。
今日高庭由法官蘇添祖(譯音)審理賠償評估,並作出上述賠償額裁決。
這33萬8000令吉的賠償,分別為10萬令吉一般損害賠償、20萬令吉加重損害賠償、1萬6000令吉特別損害賠償及2萬2000令吉堂費。
死者家屬代表律師是再益馬力及娜比拉凱魯丁,代表警方及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是努依茲蒂安妮及阿菲克納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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