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遠親,當作禮物送給(或租借給)另一個國家,是件很不“人”道的事,這就好像過去數千年的奴隸買賣,以及兩百多年的非洲奴隸進出口貿易,帶給這些人(人猿)無盡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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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及原產業部提議的“人猿外交”,據說從中國“熊貓外交”模式汲取“戰略外交”的靈感,考慮將東馬的人猿贈送給貿易伙伴國。
這有什麼問題?
此文嘗試以幾個生物學角度,來比較人猿和熊貓的不同處。
(1)和人類的DNA相似度:大熊貓的基因分佈在21對染色體中(包括一對性染色體),與人類的基因相似度僅為68%(見2009年12月《自然》期刊論文)。
和人類的23對染色體比較,人猿擁有24對染色體,兩者之間DNA相似度約為97%,比人類和黑猩猩的約99%基因序列相似度低(引2011年1月《自然》期刊論文)。無論如何,這97%的高度相似性,意味著我們之間的密切關係,因為人類和人猿大約在1200萬到1600萬年前,共享一個共同祖先。
(2)種群數量:野生大熊貓只有一個品種(學名:Ailuropoda melanoleuca),在上世紀80年代的數目為約1100只,WWF的2014年普查發現,野生大熊貓數量為1864只,中國國家林草局於2024年1月發佈的訊息顯示,基於該國對大熊貓及其棲息地的保護措施,野生熊貓已經增加到目前近1900只。
人猿有三個品種:蘇門答臘人猿(Pongo abelii)、婆羅洲人猿(P. pygmaeus)、Tapanuli人猿(P. tapanuliensis)。第三個Tapanuli是2017年宣佈的新品種,全世界僅有不到800只,是所有大型靈長類動物中最瀕危的。蘇門答臘和婆羅洲人猿數目,個別是7500和10470只,所以人猿總數是約18770,比一世紀前的23萬隻,少了很多。
(3)行為和智商:人猿是所有靈長類當中,除了人類之外,費最長時間照顧幼兒、教導幼兒的品種,;一般人猿母親會花7至9年時間教導幼兒生存技能,包括如何辨識森林內數百種可食用植物、白蟻或其他食物,或分辨哪一類枝幹可以承受自己的體重,使用簡易工具,還有建造窩等技巧。智商較高的人猿,可以通過各種符號,辨認各種字母、數字、動詞等,甚至會用手和腳進行手語表達(參見2004年Springer出版的《Animal Bodies, Human Minds: Ape, Dolphin, and Parrot Language Skills》)。
科學研究發現,人猿很可能是迄今為止,除了人類之外,最聰明的大型靈長類動物,比黑猩猩還聰明。和熊貓比起來,當然差距更大了。
“人猿外交”提議的出發點(為了人猿保育、為了說服反對棕油種植的國家“大馬是很努力的進行人猿保育”)可能是好的,但方法卻錯了。
除了應該注重原地保育(in-situ conservation)、設立更多森林棲息地、改進森林管理法、改進可持續棕櫚油生產、加強建立“野生動物走廊”(wildlife corridors)的力度、增加國際對大馬人猿保育的資金支持,我們是否更應該認識到:人猿不是一般的其他動物,而是和人類很親近、很相像的靈長類,可以說是人類的遠親。
熊貓(和其他所有動物)當然也有傷心、開心、同理等情緒,也有辨識人類的能力,但無論從遺傳基因學、動物行為、智商、和人類社群的親近度等多個角度來看,熊貓和人猿比起來,是兩個不同級別的類別。更何況大馬人猿保育活動的力度,和中國熊貓保育的完善,又是兩個天差地別的水平。過去上個世紀在東馬某些鄉區,甚至有土著把人猿當作家人,這些人猿會幫忙招待客人、做簡單打掃家務等。
熊貓和人類,可以是好像貓、狗一般的寵物和主人的關係。
但人猿絕對不是“寵物”級別的動物,而是擁有類似人類行為、技能、智商、心理等特徵的“遠房親戚”。
把自己的遠親,當作禮物送給(或租借給)另一個國家,是件很不“人”道的事,這就好像過去數千年的奴隸買賣,以及兩百多年的非洲奴隸進出口貿易,帶給這些人(人猿)無盡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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