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31日訊)藝人宥勝涉嫌襲胸、強吻女員工,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臺北地院一審宣判8個月有期徒刑。日前曝光的判決書指出,宥勝為了脫罪多次騷擾被害人,要求受害者向法官供稱應判自己無罪,遭法官狠批“無悔悟之心”。
據瞭解,今年2月間,宥勝於開庭前、透過共同友人的LINE聯繫被害人,表示感到非常愧疚自責,並強調自己違反律師的意思,寫下了道歉文,之後宥勝又指出,希望可以與被害人進行視訊對話,並在最後署名“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
ADVERTISEMENT

宥勝在對方無意接觸後,隔月,宥勝再透過友人LINE致歉,表示自己請教律師“如何儘快結束不再打擾女方”,並建議“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導致官司可能必須延長”。
最後宥勝坦承“這樣的協調會讓你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提及如果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對自己與家人的打擊會很大。宥勝並提到,3月26日開庭前,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表示“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而案經審理,因宥勝騷擾、要求串證等行為,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及傷害,法官認定他無悔悟之心,判處有期徒刑8月。



ADVERTISEMENT
熱門新聞





百格視頻

(臺北27日訊)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於2016年間,對女助理舔耳揉胸,他在二審期間公開道歉,也在庭上認罪、道歉,被高等法院判刑8個月、緩刑5年,條件是判決確定後,須支付公庫200萬臺幣(約27萬500令吉)。宥勝在收到判決書後,今日被拍到現身臺北地檢署繳錢,繳納款項,履行法院判決的要求。
宥勝離開時面對媒體詢問,只說“一切依照程序處理”。記者詢問會想再回演藝圈嗎?他回答:“目前都以友善土地公益為主,努力回饋社會。”而他未來仍須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2023年6月,一名暱稱“丁丁”的女網民爆料自己遭“好爸爸”形象的男藝人抓胸侵犯,還說收到來自其他女性的訊息,稱該名男藝人是性騷慣犯,曾多次侵犯女性。之後又有女網民PO文,宣稱這名男藝人以借廁所為由,進入代號H的女子家中,跨坐H身上強吻、舔耳並解開她的內衣揉胸,幸好H拚命掙扎,沒讓對方再進一步。
這名女網民表示,H女事後提醒她要小心這名男藝人;但過沒多久,男藝人以工作之名趁獨處機會,“從我身後突然的環抱著我,當下的我真的是腦筋一片空白,一點都不敢動,連呼吸都是暫停的。”
由於女網民放出的線索“舉家遷移至臺中讓小孩讀書”,宥勝立即對號入座併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3名被害人不願提告
案經檢方偵辦後,循線找出3名被害人;但因為3名被害人均不願提告,因此告訴乃論的涉嫌“性騷擾”部分檢方均不追究。不過宥勝對H女的行為,檢方認為涉嫌“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宥勝判刑8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一審從未公開發言的宥勝,二審時一改先前態度,在高等法院首度開庭後公開受訪,並二度鞠躬道歉,“對於我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也很愧疚,所以想再次跟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的歉意”、“我辜負我的家人、辜負朋友、辜負所有社會信任,我自己個人的錯誤行為,造成很多方傷害,再次跟大家說對不起。”
據瞭解,宥勝除了公開道歉以外,也在法庭上對被害人道歉並認罪,請求高等法院予以輕判。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