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1日訊)推事庭今日駁回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就4年前被控妨礙警方執法案件所提出的撤案申請。
626審訊
推事沙里爾安努亞今日針對黃彥鉻申請做出上述裁決,並擇定6月26日及27日上午11時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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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庭詳細研究申請方與答辯方(控方)的宣誓書並聽取雙方陳述後,決定駁回該申請。”
黃彥鉻代表律師是沙斯德溫、張嘉恩、廖品淳及陳月慧;控方代表為副檢察司阿斯瑪佔裡。
黃彥鉻是被控4年前,當警察到八打靈再也的一間住家進行搜查時阻礙警方的執法工作。
2020年11月13日,黃彥鉻在推事庭面對上述控狀,對於李羅伯特助理警監對他作出阻礙警察辦公的指控,他否認有罪。
他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88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不超過一個月監禁、最高4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發時間是2020年11月7日,地點在八打靈再也的一間住家,警察一度阻止在場針對警察的搜查行動進行網絡直播錄影的黃彥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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