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日综合电)台湾基隆市海陈姓男子和友人到KTV饮歌作乐后,涉嫌杀死马来西亚籍陈姓大学生,遭检方依国民法官法、刑事诉讼法起诉。辩护律师以被告已经认罪为由,申请不行国民参与审判。法官考量被害人家属不想受外界干扰,也认为不适当,裁定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命案发生于去年11月14日晚上10时许,死者与7名友人前往一家KTV唱歌,22岁的被告也和友人在里唱歌。被告的张姓与许姓友人酒后误闯死者的包厢,当时并未发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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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唱到凌晨4时许先后结帐,下楼等候友人时,被告及林姓友人因误入包厢事件,与死者及颜姓友人吵了起来,被告以折叠刀刺中死者右腿,并划伤颜男左大腿。死者送院后不治身亡。
检方认定被告持刀划伤颜男涉犯伤害罪,伤害陈姓大学生致死涉犯伤害致死罪,将两案合并依国民法官法、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林男徒手殴打陈姓大学生,另依伤害罪起诉。
被告的辩护律师指出,被告已经俯首认罪,由于死者是马来西亚人,加上被告被羁押,才未能和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而本案并无彰显国民参与审判价值重要意义,申请改行通常审理程序。
法官指出,死者姐姐在法院准备程序庭表示,可接受国民法官审判程序,但也说不希望妈妈因审判程序受二次伤害。
法官衡量后认为,被告已经认罪,本案只有量刑方面有争论,行国民参与审判必要性及公益程度降低。若行国民参与审判,在媒体高度关注报导下,严重影响被害人家属心理辅导成效及受创心灵重建,亦显不适当,而允准这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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