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由於辯方申訴控方提交的文件未齊全,以及控方需要時間做這方面的確認,使到自提控至今已逾5年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財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及撥款案無法如期在今日開審。
此案由高庭法官拿督嘉米爾審理。在過去的數年,此案進行了多次的案件管理,審訊日也因多宗官司纏身的納吉在不同法庭面審,而一再展延。
ADVERTISEMENT
期間,兩名被告也曾向高庭申請宣判他們在此案中獲釋但不代表無罪,但申請被駁回。
此前,高庭已擇定的審訊日為6月及7月的每個星期一至星期四,扣除其中為公共假期的2天后,審訊日共有30天。
在今早開庭後,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拿督古瑪仁德蘭告訴嘉米爾,在上兩週,控方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移交證人的書面證詞予辯方。
他說,在檢查了控方移交的書面證詞內容,發現證詞所提及的文件中,有上百份的文件辯方沒收到。
“這些文件對於我們的辯護是非常重要的,這些文件包括了內閣會議備忘錄、證詞中提及的信函和電郵。”
辯方:沒收到文件無法準備
他指出,鑑於沒收到這些文件,辯方無法為辯護工作做好準備。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則指出,控方今早移交了7冊的文件給辯方,然而,控方理應需要在開審前的14天移交相關的文件予辯方,否則這會導致審訊在進行期間,面對展延的情況。
他說,辯方的辯護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控方所移交的文件內容,在沒有相關文件的情況下,辯方無法為辯護工作取得詳細的資料。
他認為,為了秉持公平和司法公正,高庭應展延開審此案。
主控官賽夫丁副檢察司指出,自此案於2018年提控後,控方已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分別於2018年11月、2019年12月17日、2019年2月15日和2021年5月21日,把與此案相關的文件移交給辯方。
他說,此案確實涉及許多文件,他不反對展延開審此案,以確保所有的文件問題在開審前已獲解決。
在聆聽了控辯雙方的說詞後,嘉米爾同意騰空數個審訊日,並擇定6月19日開審此案。
他說,相信2個星期的時間足以讓辯方細讀控方移交的文件。
他也說,控辯雙方應出席審前會議,以確定在審訊中所使用的文件。
納吉和依爾旺是於2018年10月24日,被控6項失信大馬政府資產的控狀,所涉金額為66億3606萬5000令吉,以付款給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惟他們不認罪。
他們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罰款。
—————————
沙菲宜:納吉1MDB案若表罪成立
案件可持續至2026年
另一方面,沙菲宜指出,若納吉在其被控的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中表罪成立,那麼該案可持續至2026年。
在上週四,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控方宣佈完成舉證階段。該案於2019年8月28日開審。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告訴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在經過235天的審訊後,控方已傳召完所有的50名證人,辯方也結束了對所有控方證人的交叉盤問。
他說,若納吉在此案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辯,控方也向辯方建議了可出庭供證的辯方證人名單,共有49人。科林勞倫斯也擇定8月19日起,讓控辯雙方進行口頭陳詞。
沙菲宜今日告訴嘉米爾,納吉和依爾旺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及撥款案此前展延多次的其中原因是因為納吉需要為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出庭面審。
他指出,其律師團隊目前正在為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准備陳詞,需要在7月入稟法庭。
他告訴嘉米爾,若展延開審此案,但不同意展延整個案的審訊,他和團隊可以調整日期,即分別處理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陳詞和出席此案的審訊。
他說,否則此案需要等到2025年才能開審,因為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已經擇定了2025年的審訊日期,而他相信該案會持續到2026年。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