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雪蘭莪衛生局在接獲民眾投訴後,通過旗下藥劑執法組(CPFJKNS)對在網上銷售未經藥品控制執法組(PBKD)註冊的保健品採取執法行動。
雪州衛生局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經初步調查發現,銷售未經註冊的商品是由一家在國外經營的外國公司所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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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該外國公司採用的運作方式涉及一家本地物流公司,該公司被用作該未經註冊產品的存儲地點,並分銷給大馬消費者。
“該公司使用電子商務平臺作為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媒介。”
文告表示,在5月9日展開的行動中已成功充公62種未經註冊產品,價值100萬令吉。
雪州衛生局提醒,出售未經註冊的產品違反1984年藥物及化妝品管制條例第7(1)(a)條文,可在1952年藥物銷售法令第12(1)條文下判刑,個人可罰款最高2萬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而公司則可罰款最高5萬令吉。
購買前確保有標籤註冊號
當局也建議,本地物流公司和民眾,必須確保所購買的保健品有防偽標籤和產品註冊號(MAL)。
至於產品註冊狀態可通過官網(http://www.npra.gov.my)中的“產品狀態”(Product Status)欄中查看,或致電03-7884 5400聯繫NPRA或下載NPRA Product Status手機應用程式。
民眾也受促提供舉報有關可疑藥物和產品的投訴並提供信息,共同打擊未經授權的藥物和保健品銷售。
可通過藥劑局網站(http://www.pharmacy.gov.my)或公共機構投訴管理系統(http://moh.spab.gov.my)提交投訴和信息,或到任何藥劑執法組分行或致電03-7841 3200,以便採取適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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