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訊)馬來西亞車牌製造商公會要求交通部針對部長陸兆福昨日在一項新聞發佈會上,提及“電動車特別車牌將由汽車製造商負責”的說法作出說明。
該會會長鄭進盛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交通部須說明,電動車特別車牌製造商針對的是誰?特別車牌使用哪種材料?電動車特別車牌是由一家特定商家負責,還是開放所有車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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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依照交通部長在新聞發佈會上所說的‘零件商的生態繼續生存’,是指讓我們參與局部一小部份,還是全程參與?比如只是安裝過程而非製作過程。”
他認為交通部在電動車特別車牌課題上須有明確的指示,否則當會員或同業詢問,該會無法清楚說明;該會目前有112位公司會員。
出席者包括:該會名譽會長鄭卓東、顧問陳秉森、財政孔錦春、秘書鄭凱童、查賬蕭國順、理事蕭淑媚、會員鄭華忠,鄭凱麒,黃琴梅和顏寶明。
鄭進盛表示,該會希望能與陸兆福交流,除了反映車牌業者面對的問題外,也希望交通部在擬定與車牌業相關的政策時,能預先聽取業者的意見。
他指該會在2018年6月8日和2023年5月24日,曾致函交通部長要求會面,可是至今未能見面。
他說:“在第二封要求見面的公函後,我們有和交通部長的政治秘書見過兩次面,也通過‘Whatsapp’聯絡了6次,最後還是無法和交通部長見面。”
他表示,若交通部長要安排見面,日期、時間和地點都可以由對方決定。
陳秉森說,政府可以管制車牌的規格,但是不能壟斷,規定由特定的商家負責。
他說:“如果只由一公司供應,那就是壟斷了。政府可以說明車牌的原料、規格,同業可依照規定來做。”
他也說,當廖中萊出任交通部長時,他於2016年邀請該會參與交通部的工作坊,針對有關車牌的問題提出看法。
因此,他希望交通部如今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也能聆聽該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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