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11歲兒子被教師罰站3小時導致熱衰竭入院,其夫婦將由律師代表致函武吉阿曼警方,要求安排更有經驗的查案官接手調查有關案件,同時也要求校方立即採取行動,暫停涉案教師的職務。
男童的父母蘇雷斯(40歲)及莫咖哈娜(35歲)今午在代表律師迪內什和馬新員工特工隊主席達亞蘭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逐一控訴警方、校方和醫院。
ADVERTISEMENT
達亞蘭指出,他從新聞報道得知安邦警區主任莫哈末阿佔助理總監稱已完成調查工作並將報告提呈副檢察司,然而查案官日前卻傳召男童的母親,查問男童在事發前是否殘疾,以及男童從一年級至四年級的學習成績。
“查案官似乎已經轉移調查方向,為什麼不是把調查專注在男童被過度懲罰導致熱衰竭事件,而是調查男童事發前是否殘疾?這根本是本末倒置;再說,男童是否殘疾以及他過去4年的學習成績,校方不可能不知道。”
為此,他們希望警方撤換這名警階為警曹的查案官,安排至少警階為警長且有經驗的查案官接手調查此案,並會在明日前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呈交這封信函。
此外,達亞蘭也表示,儘管教育部已指示徹查,但男童父母的代表律師基於涉案教師違反作業指南,致函教育部要求解答有關教師的不當行為。
“涉案教師依然在校教書,甚至恐嚇學生證人,校方遲至今日沒有對涉案教師採取行動,是否有意包庇有關教師?”
(張韋瑜 攝)
另外,他也強烈要求教育部解釋男童被懲罰一事的來龍去脈,包括學生當時為何不在課室內上課,而是在沒有老師的情況下放任在禮堂無人看管?
據報道,這名男孩是於4月30日早上10時被學校一名37歲教師懲罰,在烈日下罰站3小時,進而導致熱衰竭入院。
男童被評估為殘疾人士
醫生稱鑑定類別報告需2個月
達亞蘭說,雖然男童已被醫院評估為殘疾人士,但看診醫生卻以此案是警察案件為由,稱鑑定男童的殘疾類別的報告需時2個月才能出爐,令他費解。
他說,一般情況下申請殘疾卡當天便可以批出,但這名醫生卻稱要2個月,讓男童父母十分不滿,更對男童將來該去特殊班還是留在正規課室學習感到困擾。
另一方面,男童母親莫咖哈娜也提及,其兒子在兩三年前曾經被欺凌,遭人以熱水潑臉,當時學校老師只是通知她到校接走兒子,即使她報警了,當局也沒有行動。
“兒子在事發後判若兩人,經常弄溼頭部呆坐一旁,時而自言自語,令人心痛至極;曾經有一天凌晨3時許,我發現兒子呆坐在窗前,口中喃喃自語‘老師來了’,可見這起事件對他造成的打擊和創傷有多大!”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