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受影响的医生们,在完成6年的专业平行途径训练之后,还需要到玛拉工艺大学进行学分转移,之后再等待玛拉工艺大学的心胸腔外科硕博学位受承认,这公平吗?这岂非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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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胸腔外科平行途径资格认证课题,来到今时今日,焦点已严重被模糊,中心课题甚至被有心人士骑劫,从一个重要的医疗保健需求,演变成种族、土著权益课题等等。好多人还未搞清楚医学资格认证程序,平行途径与硕博课程之间的不同,1971年医药法令的内容,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MC)的权限及医学院认证名单等等细节,就已迫不及待的发表各种伟论。
在马来西亚,要成为专科医生,可以透过两种途径。第一,在本地或外国大学修读硕博学位。第二,透过“平行途径”参加国外机构的培训与考试。前提是,相关学位与培训必须获得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承认。硕博学位包括了内科硕士、外科硕士、麻醉学硕士等等。而平行途径训练文凭,则包括了皇家内科医学院院士(MRCP),皇家儿科医学院院士(MRCPCH),皇家妇产科医学院院士(MRCOG)等等。
在2020年之前,并没有任何一所给本地大专学府提供心胸腔外科硕博学位。我们的心胸腔外科专科医生都是由外国学成归来,或是透过平行途径取得心胸腔外科专科学位。其中有好些心胸腔外科专科医生,都是以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的心胸腔外科资格执业,并获得国家专科登记局(NSR)注册为合格专科医生。一直到今天,尚未有任何一位心胸腔外科专科医生的专科学位,是出自本地任何一所大专学府。
再往前追溯,有鉴于当时本地并没有提供相关学位,为了满足本地对心胸腔外科专家的迫切需求,卫生部在时任卫生总监诺希山的推动下,于2018年与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合作,创建了心胸腔外科平行途径训练课程。在1971年医药法令之下,卫生总监是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当然主席。因此,由卫生部本身所推行创建的平行途径课程,理应会受到医药理事会承认,这是最基本的逻辑。而一直以来,任何医学课程的资格认证,程序极为繁琐,这涉及了马来西亚学术资格鉴定机构(MQA)和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而最终批准认证与否,是属于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的权限。
倘若仔细研究,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是名列于1971年医药法令的2006年、2015年(马来文版本)和2020年重印版本中的。而2015年(英文版)、2019年和2022年的重印版本,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的名字却凭空消失了。我没有足够的资源去查阅其他版本,但我认为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有必要向广大人民坦诚交代并清楚解释,1971年医药法令为何会出现如此不一致的现象?在法令中的列名与除名,究竟是谁的责任与权限?
这场风波的最根本问题,也是人民最想知道的是,为何本来受承认的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学位,会突然被注销认证资格?这究竟是人为疏忽?还是另有原因?是因为受到1971年医药法令和2007年马来西亚学术鉴定局法令的限制而影响认证?还是因为相关平行途径课程本身的学术与训练水准不达标?若是前者,那政府应该针对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修正。政府甚至可以考虑,在等待修正法令的过程中,先授予这些受影响的医生们暂时性的特别认证。至少先让他们能合法行医,待法令修改后再转正。若是后者,那医药理事会需要如实告知,澄清真正问题所在。毕竟,卫生部本身所创建的课程,却不受医药理事会承认,不合常理,荒谬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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