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受影響的醫生們,在完成6年的專業平行途徑訓練之後,還需要到瑪拉工藝大學進行學分轉移,之後再等待瑪拉工藝大學的心胸腔外科碩博學位受承認,這公平嗎?這豈非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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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胸腔外科平行途徑資格認證課題,來到今時今日,焦點已嚴重被模糊,中心課題甚至被有心人士騎劫,從一個重要的醫療保健需求,演變成種族、土著權益課題等等。好多人還未搞清楚醫學資格認證程序,平行途徑與碩博課程之間的不同,1971年醫藥法令的內容,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MMC)的權限及醫學院認證名單等等細節,就已迫不及待的發表各種偉論。
在馬來西亞,要成為專科醫生,可以透過兩種途徑。第一,在本地或外國大學修讀碩博學位。第二,透過“平行途徑”參加國外機構的培訓與考試。前提是,相關學位與培訓必須獲得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承認。碩博學位包括了內科碩士、外科碩士、麻醉學碩士等等。而平行途徑訓練文憑,則包括了皇家內科醫學院院士(MRCP),皇家兒科醫學院院士(MRCPCH),皇家婦產科醫學院院士(MRCOG)等等。
在2020年之前,並沒有任何一所給本地大專學府提供心胸腔外科碩博學位。我們的心胸腔外科專科醫生都是由外國學成歸來,或是透過平行途徑取得心胸腔外科專科學位。其中有好些心胸腔外科專科醫生,都是以愛丁堡皇家外科學院的心胸腔外科資格執業,並獲得國家專科登記局(NSR)註冊為合格專科醫生。一直到今天,尚未有任何一位心胸腔外科專科醫生的專科學位,是出自本地任何一所大專學府。
再往前追溯,有鑑於當時本地並沒有提供相關學位,為了滿足本地對心胸腔外科專家的迫切需求,衛生部在時任衛生總監諾希山的推動下,於2018年與愛丁堡皇家外科學院合作,創建了心胸腔外科平行途徑訓練課程。在1971年醫藥法令之下,衛生總監是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的當然主席。因此,由衛生部本身所推行創建的平行途徑課程,理應會受到醫藥理事會承認,這是最基本的邏輯。而一直以來,任何醫學課程的資格認證,程序極為繁瑣,這涉及了馬來西亞學術資格鑑定機構(MQA)和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而最終批准認證與否,是屬於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的權限。
倘若仔細研究,愛丁堡皇家外科學院是名列於1971年醫藥法令的2006年、2015年(馬來文版本)和2020年重印版本中的。而2015年(英文版)、2019年和2022年的重印版本,愛丁堡皇家外科學院的名字卻憑空消失了。我沒有足夠的資源去查閱其他版本,但我認為馬來西亞醫藥理事會有必要向廣大人民坦誠交代並清楚解釋,1971年醫藥法令為何會出現如此不一致的現象?在法令中的列名與除名,究竟是誰的責任與權限?
這場風波的最根本問題,也是人民最想知道的是,為何本來受承認的愛丁堡皇家外科學院學位,會突然被註銷認證資格?這究竟是人為疏忽?還是另有原因?是因為受到1971年醫藥法令和2007年馬來西亞學術鑑定局法令的限制而影響認證?還是因為相關平行途徑課程本身的學術與訓練水準不達標?若是前者,那政府應該針對問題,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修正。政府甚至可以考慮,在等待修正法令的過程中,先授予這些受影響的醫生們暫時性的特別認證。至少先讓他們能合法行醫,待法令修改後再轉正。若是後者,那醫藥理事會需要如實告知,澄清真正問題所在。畢竟,衛生部本身所創建的課程,卻不受醫藥理事會承認,不合常理,荒謬絕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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