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2:02pm 06/06/2024

托儿所

虐婴

托儿所

虐婴

女婴遭捏鼻强喂吃案 | 托儿所未注册被控 负责人认罪罚3500

女婴遭捏鼻强迫喂吃案托儿所负责人认罪罚款3500
托儿所负责人(右二戴口罩者)在法庭面控认罪,被法庭判决罚款3500令吉。(苏思旗摄)

(加影6日讯)女婴遭受教师兼保姆捏鼻强迫喂吃一案,面对提控的负责人,今早在法庭面控认罪,被法庭判决罚款3500令吉。

被告陈美君(译音)在今早8时51分在代表律师陪同下抵达加影法庭,她在蕉赖皇冠城经营的托儿所没有进行注册,抵触1984年托儿所法令第 6(1)条文,在这条文下,可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最高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如果重犯,在同一条文下,可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听取控状后,向法官诺娜妮妮表示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女婴父:失望轻判托儿所负责人

此案女婴的父亲程励鍏,在岳母梁小玲陪同到法庭听审,而案件两名被告分别在8楼和9楼面控。

程励鍏听完审讯后向媒体表示,他对法庭轻判托儿所负责人罚款3500令吉感到失望,至于教师兼保姆认罪但未下判,不过已替他女儿讨回公道。

他认为,虽然是告一段落,他希望不要再有其他孩童遭遇类似情况。

(苏思旗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