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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05am 06/0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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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遭捏鼻强喂吃 | 托儿所教师认罪 法官择日下判

女婴遭捏鼻强迫喂吃案托儿所教师认罪 法官择日下判
诺丽(右)在丈夫陪同到达加影法庭。(苏思旗摄)

(加影6日讯)涉嫌对18个月大女婴捏鼻强迫喂吃的教师兼保姆,今早在加影法庭面控俯首认罪,被法官允许由一名担保人及8000令吉保外候审;法官玛朱丽亚娜将案件择定7月2日过堂,以等待医药报告出炉后,才做出判决。

被告诺丽在丈夫和家人陪同,于早上8时20分到达加影法庭,她被控于5月28下午4时15分,在蕉赖皇冠城一所致伤一名1岁5个月大女婴,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将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最高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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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庭内重复听取同一条控状共3次,首两次她表示明白控状,但是当法官问她是否认罪时,她犹疑不决,无法回答,直至代表律师温冠辉要求法官让被告休息,被告和家属与代表律师进行会谈。

过后回到庭内,通译员再一次重读控状后,被告向法官表示认罪,因此法官同意等待医药报告出炉才做出判决,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及8000令吉保外候审。

据了解,被告已怀孕多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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