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7日訊)行動黨泗巖沫區國會議員楊巧雙認為,法官這一職業不應該在60歲或65歲就退休,並建議將法官的退休年齡提高到至少75歲。
擁有律師背景的楊巧雙昨日在臉書發文說,法官通常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晉升到聯邦法院,一般上進入聯邦法院不久後就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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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自己週二與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出席2024年國際社會福利會議(ISWC)後,開始思考退休年齡。
“(這是我的個人看法),某些職業不應該在60歲或65歲時退休,例如法官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晉升到聯邦法院,當他們晉升到聯邦法院時,通常已到了退休的時候,這浪費人才和資源。
“他們的頭腦仍然非常敏銳,經驗豐富,充滿智慧。我認為,他們應該任職法官至少到75歲。”
也是青年及體育部長的楊巧雙,日前出席律師學院為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鑽舉辦的退休宴。
她表示,林添鑽在加拉森林公園(Taman Rimba Kiara) 一案中,是承審此案的上訴庭三司之一,該裁決撤銷吉隆坡市政局發出的加拉森林公園高層住宅項目發展令,使加拉森林公園繼續成為公共公園。
“她發表優美且真摯的退休演講,使我更加難過。如此出色的法律人才,不應該這麼早就退休。”
她說,我國目前有許多60多歲的優秀法官,他們仍可以在未來數年內為馬來西亞司法界做出貢獻。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聯邦法院法官的強制退休年齡為66歲,不過可在國家元首同意下,任期延長最多6個月。
大馬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今年1月表示,法官的退休年齡應該提高至70歲,以加強司法機構並留住國家人才,並表示一些國家甚至把退休年齡從75歲提高至80歲。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對此說,法官們尚未集體討論此事,但探討該提議並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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