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商人拿督扎魯同意辯方所指,即他在2018年接受反貪會錄供時,沒提及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向他要求10%的項目盈利作為回酬。
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今日續審。扎魯是此案第23名控方證人,也是關鍵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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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檳城海底隧道計劃項目中,中標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團)和數家公司組成的財團,而扎魯當時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與檳州政府就檳城海底隧道計劃召開的數場會議。
隨著地庭裁定扎魯的口供存在實質性衝突,辯方今日對扎魯進行彈劾程序。
彈劾程序是為了讓證人解釋在法庭上的供詞與之前的口供不一致的原因。
辯方律師雷爾就扎魯在2018年3月9日接受反貪會錄供的內容,要求扎魯說明部分口供內容為何與他在此案審訊中的供詞不一致。
根據雷爾念出的該份口供內容,是有關爭議性商人卡納拉嘉和林冠英的對話。在2021年的審訊中,此案的首名證人,也是卡納拉嘉的太太拿督吉丹嘉麗供稱,林冠英曾在扎魯的陪同下,在凌晨約2時左右,到訪其住家和丈夫商討機密事務。
扎魯同意雷爾所指,即他在2018年3月接受反貪會錄供時以及在此案審訊供證時提及的卡納拉嘉和林冠英的對話,皆發生在同一場的會面中。
他確認,他在2018年3月接受反貪會錄供時,針對卡納拉嘉和林冠英上述對話方面給予的口供,並未提及林冠英向他索取任何金錢。
他也確認,當時林冠英和和卡納拉嘉的對話只是有關聯邦政府的項目。
雷爾進一步問扎魯:“在這份口供(志期2018年3月9日),並沒有提及10%的項目盈利作為回酬?”
扎魯回答,他當時是針對卡納拉嘉的案件錄供,因此上述口供中沒有提及10%的事項。
卡納拉嘉於2019年4月3日,因欺詐扎魯,而被控上沙亞南法庭。
在2022年的審訊中,扎魯在供證時揭露,在2013至2014年期間,他曾兩次前往林冠英的辦公室,將兩個各裝有10萬令吉現金的信封,分兩次交給林冠英,以兌現他曾同意後者,在該公司獲頒檳城海底隧道項目後,在日後提供項目盈利10%的承諾。
此案將於7月19日續審。
辯方要求展延審訊被拒
較早前,辯方律師海佔要求展延今日的審訊,但遭駁回。
他指出,辯方要求展延審訊是因為需要時間探討今早在挑戰扎魯可信度期間,後者供詞中出現的實質性衝突。
對此,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提出反對。
雷爾則指出,辯方需要時間為盤問扎魯做更仔細的準備。
旺沙哈魯丁不滿辯方提出的理由,並詢問這是否意味著辯方一直以來都還沒做好準備?
“這案已進行了很久,辯方理應知道辯護的方向以及需要做些什麼。雷爾提出的理由是不合理的。
“我們(控方)要求現在就續審案件。在上次的審訊中,扎魯因病缺庭未交病假單,辯方就要求法庭向扎魯發出逮捕令,而現在他們(辯方)卻要求展延審訊。”
雷爾隨後表示,可以在今日盤問扎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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