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0日訊)藝人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長達1年多後,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夏克立家暴事實,核發黃嘉千保護令。夏克立9日原本選擇噤聲,不過昨晚又透過律師針對保護令發出5點聲明,特別是對於“死亡威脅”的部分,夏克立認為因苦無適當答辯機會,才會致使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
夏克立委任律師發佈5點聲明,第1,對於法院發佈的暫時保護令給予尊重並予以遵守;第2,他強調自己並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亦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第3,對於暫時保護令所為認定感到遺憾,尤其黃嘉千主張的情節並不存在,特別是死亡威脅的部分,由於苦無答辯機會,以致於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後續審理將會提出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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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夏克立指出對於暫時保護令中,禁止對保護對象有間接騷擾或跟蹤行為,希望網民評論時,能保持禮貌、理性的立場,以免受保護對象感到精神折磨。最後一點,他強調暫時保護令的核發,是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通常視為保護令之聲請,若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駁回,原暫時保護令即失其效力。
夏克立與黃嘉千從2022年宣佈16年婚姻結束後,兩人對簿公堂兩地打官司,接著爆發家暴醜聞,雙方各執一詞,目前全案仍由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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