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0日讯)原定今日过堂定夺审讯日的KK连锁便利店销售印有“真主”字眼袜子风波案件,控辩双方达成共识,基于控方需时提呈相关法庭文件,以针对检讨案情做出决定,因此沙亚南第11地庭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同意把案件展延至7月15日,为第三次过堂。
据了解,辩方已在4月29日第一次过堂后,提呈上诉陈情书予总检察署,要求撤控或检讨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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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首席主控官凯鲁阿兹林副检察司在庭内指出,控辩双方在进行讨论后,对于控方需时呈上法庭文件和让总检察署针对辩方提呈的上诉陈词做决定达成共识,因此建议此案再度展延过堂,过堂日定在7月15日(星期一),获得承审法官同意。
以KK连锁便利店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蔡志权为首的5名被告,今早9时前准时抵达沙亚南法庭过堂聆讯。其余4人为其妻子兼公司董事拿汀斯里罗秀梅、风波袜供应商新建昌公司东主苏振发、也是公司董事的妻子吴丽慧(下同译音)和女儿苏慧珊。
蔡志权夫妇辩护律师之一的拿督汤木较后在庭外受访时指出,辩方已提呈上诉陈词予总检察署,希望控方能检讨整个案件,包括撤控或修改控状。但控方目前未有决定,可能是基于一些外部因素关系。
蔡志权夫妇在结束出庭后,也应摄影记者要求,与律师团队和友人在法庭外神情轻松大合照,与风波袜爆发时的沉重心情为明显对比。
蔡志权等5名被告于今年3月26日被控上沙亚南地庭,面对蓄意伤害穆斯林宗教情感的罪名,其中3名供应商被告和新建昌公司则被控以串谋罪名,以致伤害穆斯林感受,抵触刑法第109项条文,并和第298条文同读。5人都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蔡志权身为KK连锁便利店董事,于2024年3月13日清晨6时30分,旗下雪州八打灵县双威镇的一家门店,被现年32岁的里扎阿尔央迪发现,货架上摆卖印有“真主”字眼的袜子,构成蓄意伤害穆斯林感受的罪名,抵触刑事法典第298项条文(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可在该条文下被定罪。
蔡志权的妻子罗秀梅为KK公司董事,她和KK连锁超市公司,都被控以上述同样罪名。
本案于4月29日首度过堂,定下6月10日今日第二度过堂,以决定开审的日期。不过基于上述因素,再展延至7月15日第三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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