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讯) 2名男子因涉嫌向一名华裔索求400万令吉及收取267万5150令吉的贿赂金,作为解决国内税问题,今日一起在北海法庭面对10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
在第一被告陈英良(译音,50岁、商人)及第二被告陈国祥 (译音、50岁、自由业者 )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后,法官祖海米批准各以10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每月须到邻近反贪会报到,以及不可骚扰证人的附加条件保外候审,并将案展到8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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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陈英良与陈国祥被指在2019年期间,向 GTM Land & Property 有限公司的董事吴春金(译音)索求400万令吉,以及收取了以支票支付的267万5150令吉的贿款,作为协助公司解决面对关税局总计1亿800令吉的国内税。
2名被告被指在2019年的9月12日,分别在威中马章武莫的一间酒店及槟岛皇后湾的一间银行索求和收取上述贿赂金,抵触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 16 (a) (A)条文。
一旦被定罪,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0年和罚款不少过5倍贿赂金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菲娜阿里芬、莫哈末道菲及莫哈末沙查达; 陈英良的代表律师是雷尔,陈国祥的律师则为米哈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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