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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4pm 10/06/2024

纳吉

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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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向納吉提民事訴訟案 | SRC前董事:不會拒絕指示  相信納吉決策全為國 

供夜報/SRC民事案/
納吉在監獄局人員的押送下,於週一為SRC民事案出庭。(黃玲玲攝)

(吉隆坡10日訊)國際公司前董事丹斯里依斯密供稱,他當年相信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事務上所做的決策是為了國家的利益,因此不會拒絕納吉下達的指示。

SRC向納吉和SRC前首席執行員聶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訴訟今日續審。依斯密是於2011年8月1日被納吉任命為SRC董事,並於2014年8月15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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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財長機構全權擁有之前,SRC是一馬公司(1MDB)的子公司。SRC的代表律師在發表開案陳詞時指出,納吉通過操縱SRC,從公務員退休基金局獲得高達40億令吉貸款。

依斯密今日接受SRC前董事拿督沙魯爾的代表律師張奕龍的盤問。沙魯爾也是此案的第三方,此前已為此案出庭供證。

依斯密同意張奕龍所指,即直到2014年5月,本身都沒有懷疑納吉對SRC董事會下達的指示是否符合國家最大利益。

SRC未提交年度財務報表

根據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在此前審訊中出示The Edge在2014年5月5日一篇題為“SRC尚未提交年度財務報表或尋求延遲提交”的報道,該報道指出,SRC未提交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年度財務報表。

依斯密同意張奕龍所指,即在1MDB醜聞爆發時,納吉還是首相。

張奕龍接著問依斯密:“納吉當時是否有召見你,以質問你未能履行作為1MDB和SRC董事的職責,從而導致1MDB爆發醜聞?”

依斯密回答沒有。

他同意張奕龍所指,即他是由納吉任命為SRC董事,而納吉也是決定任命或撤換SRC董事的人。

當年沒有理由懷疑納吉

他說,他當時不會拒絕納吉下達的指示,相信納吉在SRC投資項目上的決策是為了國家利益。

“我尊重、相信、欽佩他(納吉)。”

他同意張奕龍所指,即他當年沒有理由懷疑納吉。

依斯密:董事會沒商為SRC集資 

此外,依斯密供稱,1MDB董事會從未談論過如何為SRC籌集資金。

他說,成立SRC的想法不是1MDB董事會提出的,而是聶法依沙向董事會彙報的。

“1MDB董事會也不知道管理層是如何向政府提出要尋求30億令吉撥款作為啟動SRC的資金。”

依斯密在接受SRC代表律師卡納納達的盤問時指出,他在受委為SRC董事時,SRC的發展方向已確定。

他說,因此身為SRC董事,需要執行公司立下的方向,以及確保取得成功。

“我當時是這麼想的。因為在加入SRC之前,我曾處理政府擔保的事宜,並非簡單的過程。”

他指出,在他受委為SRC董事之前,SRC向公務員退休基金局申請的貸款已獲批。

他說,因此,他相信在某個程度上,政府已對這項貸款申請進行了精密審查。

此前,沙魯爾供稱,納吉在事發時是財政部長,他是親自或通過他對公務員退休基金局投資小組的指示,批准或促使公務員退休基金局批准SRC貸款申請的人

“至於公務員退休基金局提出必需為該筆貸款提供政府擔保,納吉當時身為首相,是根據其特權主持內閣會議,且所有內閣部長均根據其特權任命,他也促使內閣批准併為該筆貸款提供政府擔保。

此案將於週四續審。

供夜報/SRC民事案/
依斯密為SRC民事案出庭供證。(黃玲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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