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巴克寫作,正當我苦於無從下筆,縱是冥思苦想數小時,仍無法寫下片言隻字時,桌子斜對面的客人突然唱起生日歌,或許是害羞,大家都壓著嗓子,沒有大聲唱出來,使現場氣氛有點尷尬。不知怎麼的,剎時一道閃電擊中腦袋,點子燈泡突然亮了起來,就寫生日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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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資料才發現,有3首歌被“健力士世界紀錄”評選為最流行的英文歌,分別是〈Auld Lang Syne〉、〈For He is a Jolly Good Fellow 〉和〈Happy Birthday to You〉。這首陪伴許多人成長的生日歌,大約已經被翻譯成18種不同語言,究竟由誰創作?又是如何傳遍全世界成為不同國家、不同階層、不同種族、不同年紀,經由每個人口耳相傳的傳播流傳下來,容易朗朗上口的世界金曲呢?請讀者們往下看。
生日歌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紀的90年代,由來自美國Patty Hill和Mildred Hill所創。這對姐妹花是幼稚園老師,年齡介於二三十歲之間,為了創作一首可以讓同學在課堂間相互問候的歌,便精心譜寫(Patty Hill詞、Mildred曲),而依照Patty Hill的說法:她打算拿去學校,先讓同學試唱,假如超過他們的聲區,她就加以修改,拿去學校一試再試,直到同學可以完全掌握這首歌為止。如此一來,Patty和Mildred創作了《Song Stories for the Kindergarten》等一系列歌曲,其中一首歌的旋律和生日歌相似,但歌詞卻完全不一樣,這首歌的名字叫〈Good Morning to All〉,於是,生日歌的旋律雛形就此誕生。
問候歌換成生日歌
在19世紀末以前,人們並沒有慶祝生日的習慣,直到德國發明瞭生日蛋糕,爾後傳入美國,恰巧在這時,〈Good Morning to All〉正式發表,於是某人擅自把原版歌詞改成“Happy Birthday to You”,讓美國有了一首統一的生日歌,並在20世紀初逐漸成為大眾通用的生日歌。
歌紅是非多。問題來了,究竟生日歌的旋律,以及歌詞的版權,歸誰享有呢?有人說,版權理應由Patty Hill和Mildred擁有,但也有人表示Mildred並不是這首歌的作曲人,可惜證據不足。可以肯定的是,至今無人知道生日歌的作詞人到底是誰,也許是Patty Hill,也有可能是學生,或根本就是一時貪玩而隨意修改歌詞的普通人也不一定。
這場版權糾紛始於誰?當年釋出〈Good Morning to All〉之後,這首歌便收錄於《幼稚園音樂故事》一書,並將作品版權賦予Clayton F. Summy公司。可是,這家公司剛好被華納唱片公司收購,而華納唱片公司對外宣稱擁有生日歌的版權,換句話說,任何人若在商演中使用這首歌的話,一律得支付版權費。因此,華納想盡辦法保護這首歌的版權,還一度在2013年設法延長這首歌的版權期限至2030年。最大的原因是這首歌的版權替唱片公司帶來一筆非常可觀的收入。全靠一家美國電影公司,因不滿拍攝生日歌的紀錄片被華納要求支付版權費,而將華納告上法庭,才得以扭轉局勢。最終,美國法院裁定華納“只擁有旋律版權,而非實際歌曲”,因此判生日歌屬公共領域,不受任何版權保護。這起事件曾被拍成紀錄片,讀者可在網上搜索。
版權意識薄弱
談到版權,不僅讓我想起今年初網紅新年歌鬧出的版權風波。底下留言戰成一片,真讓人心寒、失望、百思不得其解。不是嘲諷,我發現一些人的思維邏輯很奇怪,比如:“明明就是眼紅別人成功了”、“原創自己都翻牌按讚了”、“原創ok,你們不ok?現在的人真的很雞婆”諸如此類。身邊也有人說我寫關於版權議題是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等,自然感受到不尊重,也體現仍有許多人的著作權意識偏低。試想,花幾個小時寫一篇稿,只為博眼球,只會讓自己惹得一身腥,毫無好處,請問寫來幹嘛?我只想說,版權擁有者翻牌點贊、不追究,不代表這種行為是合法的。
根據資料,生日歌在其他國家可能依然受到當地版權法保護,唯獨美國國內例外。下次有機會唱生日歌時,不妨把故事告訴身邊朋友,看對方反應如何。再問對方,如果唱生日歌須要付費,你還會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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