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2日訊)2名男子因涉嫌在上個月販賣重達38.85公斤的甲基苯丙胺(冰毒)而在此間地庭被控,並面對死刑的控狀。
36歲的山蘇丁馮莫哈末泰光(Shamsuddin Fung Muhammad Tai Kwong)和34歲的黃祥喜(譯音)在推事莫哈末布哥里面前聽取控狀後,分別點頭表示理解,但未作出任何認罪答辯。
ADVERTISEMENT
兩人被控於5月30日早上約6時30分在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二樓的毒品犯罪調查科辦公室共同販賣該危險毒品。他們被控違反1952年《危險毒品法》第39B(1)(a)條文,並可根在同一法令第39B(2)條文判刑。在此罪行下可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並在未被判死刑的情況下至少鞭笞15下。
案件由諾沙比麗娜副檢察司主控,兩名被告由律師阿末哈菲茲代表。
法庭隨後將案件定於9月10日過堂,並提交化驗報告。
媒體早前報道,警方於5月底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二航站樓逮捕兩名本地男子,並查獲價值超過120萬令吉的38.8公斤冰毒。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