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3日訊)6歲自閉兒扎恩遇害一案在發生迄今已逾6個月,警方在延扣男童的父母13天后,於今天在疏忽照顧罪名下將兩人提控上庭,但兩人皆不認罪,獲准各別以1萬令吉保釋金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小死者的父母再英和伊斯瑪尼雅(皆29歲)今早10時10分被押送到八打靈再也法庭,兩人身穿便服低著頭被帶入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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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兩名被告於去年12月5日中午12時至6日晚上9時55分,在白沙羅達邁PJU 10/1路疏忽照顧6歲男童扎恩而導致他受傷,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涉及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20年,或兩者兼施。
兩名被告皆不認罪,此案主控官蘇哈雅蒂提議被告各以1萬5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不過在被告的代表律師法米和瑪莫阿都極力爭取下,承審法官沙麗扎允准被告各以1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
(張韋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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