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3日訊)女網紅涉嫌偷竊前男友手機,今日在喬治市推事庭面控時不認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釋外出。
被告廖伊美(Sarah Leo Ee May,33歲)被控於今年4月26日晚上,在檳城一傢俬人醫院的停車場,偷竊葉姓男子(37歲)價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8 5G手機,觸犯刑事法典第379條文(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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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高達7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不認罪後,主控官碧利雅副檢察司要求把保釋金定在7000令吉,但被告的代表律師謝英順向法庭求情,指被告與手機主人是前任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只是發生誤會,希望降低保釋金數額。
推事娜德拉頓納英最終準允被告以3000令吉保釋外出,並把案件定在7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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